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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时间 : 2012-11-09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杭师大党字〔2009〕61号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增强党在高校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科学设置党支部

要按照有利于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原则,科学设置党支部,扩大组织覆盖面,形成网络严密、功能健全的组织体系。

(一)凡是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行政、教学、科研单位,都要单独设置党支部,教职工党支部设在专业、学科、研究所、实验室、职能部门等一线。在后勤聘用人员党员比较集中的单位也应建立党支部。

(二)学生党支部的设置要有利于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有利于发挥党支部作用。坚持贯彻本科学生“支部建在班级上”,着眼于支部组织的稳定性、长期性和连续性。要探索建立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等相对应的研究生党支部,实现研究生党员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与研究生学习、科研和创新工作的有机结合。

(三)不断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积极尝试在学生公寓(社区)和学生社团组建党支部,发挥学生党员在校园文化建设、学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教师跨学科创新团队和重大课题组,在学生实习实践小组等组织中组建临时党支部,保障中心工作和中心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合理调整党支部规模。党支部党员人数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20人(其中至少有3名正式党员)。政治辅导员、担任班主任的教职工党员一般应参加学生党支部。

(五)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应成立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组织程序进行调整。

(六)配强配好党支部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拔好党支部书记的人选。本科低年级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政治辅导员或优秀党员教师担任,高年级学生党支部书记可由优秀的高年级学生正式党员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正式党员担任。

二、强化党支部组织功能

(一)教工党支部要立足所在学院改革发展实际,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把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凝聚人心、形成团队优势作为重要任务;机关后勤党支部要围绕学校工作大局,着力在提高服务能力、办事效率和师生满意度上下功夫。教工党支部和机关后勤党支部都要通过开展与学生党支部、学生寝室、学生班级与学生个人的结对助学助困等活动,关爱学生成长成才。

(二)学生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在联系、团结、教育、引导学生方面发挥政治优势,不断创新学生党支部联系大学生的内容、方法和途径,组织开展适合大学生特点、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发挥党支部统一思想的引领作用、团结学生的凝聚作用、塑造校风的促进作用、维护稳定的堡垒作用,使学生党支部成为学生集体团结进步、推进学风建设的核心力量。

(三)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任务,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改进和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载体,深入开展支部建设创新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

三、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认真分析党员发展工作现状,科学制订党员发展计划,要把大学生和中青年教师中的党员发展工作作为重点。

(二)严格履行发展程序,坚持党员发展标准。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实行推优制、答辩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党员质量。

(三)要加大对培养联系人的培训,增强培养联系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

(一)整合资源,加强党支部的阵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把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内谈心和党员思想汇报等经常性的党内生活作为教育党员的重要手段。以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区和党员承诺制等为抓手,以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党员联系结对困难群众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实施“党员先锋工程”,充分展示党员的先进形象。

(二)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格党员管理,对不履行义务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违纪党员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作出组织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要加强和改进对引进人才、出国出境人员、毕业生和其他流动党员的管理,做到党员管理的全覆盖。

(三)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完善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党员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和谈心谈话制度,切实帮助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切实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保障力度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定期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对教职工、本专科生、研究生、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进行分类指导。在继续完善本专科生党支部和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建设的同时,要重点推进教职工党支部和研究生党支部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分党委、党总支要关心和重视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教育、培养和成长,为他们有效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政治及业务培训,开展工作研讨,进行工作指导;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教工党支部参与学院、部门议事和决策的机制,给予他们一定的经济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学校为教职工党支部的书记落实政治待遇,并提供培训机会,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三)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学校每年拨给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党支部建设工作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