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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4-01-15

各学院(部门)、研究机构: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认真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布置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重要,必读)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有: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书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 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3. 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联系人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4. 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5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等纸质材料原件请一同装订在每份申请书最后页。

6. 参加申请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否则后果自负。若主要参加人员中有其它单位的的参加人员,必须加盖合作者单位公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7. 申请书最后盖章页没有版本号,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请提前盖章

8.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注明:① 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② 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四、申请材料报送流程与说明(必读):

1.本次项目申报除原申报流程,还需要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my.hznu.edu.cn)进行申报备案。特别提醒: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截止之后无法退回,无法补报,请各位老师一定注意截止时间。

校内申报备案说明:

   (1)通过申报备案解决项目申报过程当中的限额和人员重复等问题。

   (2)通过校内备案登记经费等解决部分项目经费申报的限制问题。

   (3)通过校内备案为实现科研工作分级管理提供便利。

   (4)通过校内备案实现申报进度的跟踪。

2.申请书实行纸质文件与全文电子文件同时报送(在线填写不需要)。请申请者下载申请书,录入完成后,将申请书电子版“检查保护”,输入自设的密码,然后将文档取名“负责人+版本后最后三位数”后发到科技处国家基金专用邮箱(kjcmjm@163.com)。纸质申请书与电子文件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3. 申请书纸质稿建议双面打印,但签字盖章页务必单面打印。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等需交一式2份;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需交一式3份。推荐书或知情同意函等附件需附在每份申请书后一并装订报送。

4 为避免申请书原件与复印件分辨不清的问题,所有上交的材料、签名盖章页均需为原件(打印有效),无特殊原因不受理任何形式的复印件材料。

5.由于需要通过国家基金委系统查超项问题,所以请申请者务必按时上报终版申请书,若因个人延迟提交影响超项检查,后果自负。

6.查询已立项项目、负责人承担(参与)项目情况请登录“项目检索”处,地址:http://159.226.244.23/portal/psnsearch.asp。

 

五、我校申报流程与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1. 青年项目、面上项目:

(1)1月15日-2月20日:各学院组织项目开题论证、专家初审

(2)2月20日—3月1日前:交到各学院、初审、材料汇总

(注:3月1日为教师上报到学院截止时间,3月1日后除返回修改外,不再接受初报项目。注意:本次申报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所有项目均通过学院受理。)

(3)3月5日前:各学院汇总上报正式材料(纸质申请书+2014版形审表)

2. 重点、杰青、优青、仪器项目:

(1)1月15日-3月1日前:各学院落实项目组织、上报纸质申请书;

(2)3月1日-3月5日:学校组织专家论证等

(3)3月5日—3月15日:修改、正式上报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缪健美  徐  虹    28865132   仓前恕园3-412办公室

 国家基金专用邮箱:kjcmjm@163.com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