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根据市委办发〔2013〕11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十四次“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捐款献爱心活动。要发扬中华民族“互助友爱,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广泛发动教职工为困难职工群体捐助。根据市委、市政府通知精神,个人捐款坚持倡导和自愿的原则。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的捐款于2014年2月24日上午前上交到计划财务处,开具收款凭证上交工会(23号楼7层,联系人:应敏慧,电话:28861259),并将捐款名单电子稿(A4排版)发送至相关电子邮箱(ymh0060@126.com)。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及工会组织要精心安排,积极开展捐助活动。
2.开展困难教职工、学生走访慰问活动。要把深入开展第十四次“春风行动”与关爱本校困难教职工、困难学生结合起来,对因病等各种致困人员,要加大帮扶力度,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二、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自觉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第十四次“春风行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春风行动”的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加大对“春风行动”的宣传力度。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春风行动”工作的宣传,精心策划,要对活动中涌现出来“最美”人物和“最美”故事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奏响“社会各界送温暖、困难群众沐春风”的主旋律,营造“春风行动”良好的舆论氛围。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工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