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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4-09-16

各学院、实验室:

新学期伊始,为了促进校园安全工作,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学校开学前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97号),杭州市相关单位对校园实验室安全也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我校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就近期开展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15日至27日

二、检查方式

   分阶段进行自查和集中检查。第一阶段从9月15日始至19日止,由各单位开展自查整改;第二阶段从9月22日至26日止,由学校统一组织检查。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实验室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急疏散通道的通畅保持、实验室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消防、生产、技术等安全的管理;日常卫生环境管理的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易制毒品等实验耗材的使用管理情况;实验室开放利用的安全监管情况;仪器设备与操作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对于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做到:

1.仪器设备应落实专人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保养维护和检修等要有记录;

2.对冰箱、高温加热、高压、高辐射、高速运动等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要科学管理;

3.对于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确保接地安全;对于超期服役并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

请各学院、实验室从切实增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出发,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组织、动员做好相关工作,共同为营造安全的教学科研实验环境,为培养有道德、懂安全、讲环保的创新人才作出努力。

 

附表:实验室安全与环境检查第二阶段时间安排一览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14年9月12日

 

附表: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检查第二阶段时间安排一览表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单位

检查地点

检查顺序

9月23日(周二)

上午9:00

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科技处、科技园管委会

仓前科技园

D座:2楼-3楼-4楼-5、6楼F座:10楼-有机硅

9月24日(周三)

上午8:30

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

古荡湾校区

古荡湾校区

9月25日(周四)

上午8:30

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科技处、教务处、相关学院

下沙理化生

生物-物理-化学

9月25日(周四)

下午1:30

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科技处、教务处、医学院

下沙医学院

实验楼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