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安排,要求各学院、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所有设备类资产(截止时间至2013年底)的自查工作。各单位有人员调整、变动的,应及时落实好相关设备的调拨变动手续,房屋和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由职能部门负责清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二、自查完成后需向我处设备科送报“自查总结报告”和“二级管理资产明细帐”。要求纸质稿(负责人签字和部门盖章)与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交至恕园18号楼211室,电子稿请发送邮箱hsdgzc@hznu.edu.cn。
三、设备清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1、设备、家具是否有二级明细账(包含实际领用人,存放地点,详见样表);
2、设备、家具总账(国资处下发)与二级账是否相符、帐实是否相符;
3、设备、家具是否贴有学校的固定资产标签;
4、是否定期对设备、家具进行清查盘点;
5、设备、家具出借手续是否完备;
6、设备、家具处置调账是否及时;报废的设备、家具是否及时上交;
7、设备、家具是否正常使用,完好情况如何;
8、设备、家具是否存放整齐、卫生。
四、自查结束后,国资处将对各单位的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注:资产帐目核对联系电话:28865900,联系人:张青羽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