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实验示范中心(科研实验平台):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和学校《关于开展期末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要求,校实验室
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本学期期末前对全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和实验室的卫生环
境进行检查,现将具体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定于2015年1月12日至1月23日期间进行。
二、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1.实验室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2.危险化学品的领取、使用和保管情况;
3.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情况;
4.实验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等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特种设备的采购及使用的规范情况;
6.用电安全与卫生整洁情况;
7.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8.消防设施的配备,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
9.安全应急设备设施的完善情况;
10.学院安全检查记录的情况。
请各学院实验室根据各自的实际做好相关自查工作,并总结过去一年实验室安全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对本次的检查结果予以公开。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