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41号)文件精神,2013年我校立项了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培育项目,18个校级重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为总结基地建设情况,学校决定对基地进行评估与验收,相关要求如下:
一、学院自查、自评阶段
1、4月13日—5月20日,各学院根据基地建设项目立项书中的建设内容要求,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对本学院的基地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中应包含基地建设成果、使用效果、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及经费支出明细表等内容。具体验收指标体系见附件2。
2、自评报告电子稿与盖章纸质稿请于2015年5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席卓羚,电话28865721,E-mail:hsd_jwcsjk@163.com
二、验收阶段
基地汇报建设情况,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根据专家评议情况,结合实地考察情况,审核确定验收结果,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确保基地实地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能顺利开展。
附件:
1、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培育项目和校级重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一览表
2、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评审指标体系
3、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培育项目、校级重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培育项目评估验收自查报告
4、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培育项目校级重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培育项目评估验收报告书
教务处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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