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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设备购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5-09-04

各学院、部门:

按市财政局要求,2016年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购置计划申报原则上只在年初申报一次。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始进行2016年全年设备(项目)购置计划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和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预算编制手册,设备购置应优先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需求。

二、申报原则

本着优化资源、节俭高效、量入为出的原则,注重前瞻性、共享性。申报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注重提高设备投资效益和使用率,避免重复购置,加强仪器设备的配套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实验室的整体功能。

三、设备申报要求

1、为加强设备购置的计划性和计划的严肃性,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计划项目,不受理追加或增补项目。

2、设备购置计划分为教学、行政办公设备类和专项、科研等其他项目经费类,请按规定分别填报:

各部门填报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度行政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计划申报一览表(附件1);

各学院、直属单位填报《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度教学设备(含基础配套设备、用具)购置计划申报一览表》(附件2)、有专项、科研及其它经费需购置设备的请填报《杭州师范大学专项、科研及其它经费购置设备申请表》(附件3),并附已批准的专项、科研项目设备配置清单。

电脑、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等办公设备的申报从严控制,各单位应严格论证这些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对于确实需要购买的,要详细填写此《严控设备购置申请说明》(附件4)报市财政审批。

3、所申购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产地、材质等应力求详细准确,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性能、高配置,预算价格应加强市场调研或咨询校采购中心,尽量减少误差。申报计划中无技术参数及配置、材质的设备、家具,学校将不予审核。

4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5),并经论证后报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有关论证经费自行解决。

5、进口设备还需另行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附件6)。需通过海关且产自国外的无论金额大小均属进口产品,分两类核准:

(1)经过全省统一论证,即采购项目在当年全省进口产品统一论证清单通知内的,只需填写表格、附技术参数、通知文件和采购项目所在目录清单页,注意该类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和技术中的设备名称时需与文件目录清单中的设备名称一致,并附上打好标记的目录的复印件。

(2)未经过全省统一论证的,需由需求单位自行找校外5位专家出具论证意见(专家签字要与论证意见在同一页,专家论证意见需明确为什么要采购进口设备,主要有两类意见国内无同类产品或国内同类产品其技术精度达不到教学科研所需。意见要写清楚进口产品和国产产品差距在哪里,要有数据说明,能够量化,不要简单的一句‘国内产品达不到科研要求’)后,附详细技术参数。

为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请各学院(部门)组织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认真讨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做好本单位的计划。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务必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国有资产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医学院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1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实验设备办公室潘新菊老师处(邮箱:37061328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8860937(潘老师)、28865244(何老师)

学院报送学校方式:

1、书面材料一份,使用统一的格式,用A4纸张打印。主管学院(部处)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其中附件3还需业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电子文档发送至hsdgzc@hznu.edu.cn,并务必注明××学院(部处)2016年设备申报资料。

3、纸质稿报送地点:

仓前校区恕园18号楼211室,电话:28862900,联系人:朱玮

下沙校区行政楼209室(每周二、周四),电话:28866585,联系人:葛效飞。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9月4日

2014-201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度行政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计划申报一览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度教学设备(含基础配套设备、用具)购置计划申报一览表

附件3:杭师大学专项、科研及其他经费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

附件4:严控设备购置申请说明表

附件5:大仪设备论证有关申请表

附件6: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