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年级: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管理办法》及医学院二类学分管理办法,现对2014-2015学年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开展申报与审核工作。
一、2013、2014级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申报
1、申报范围:创新实践(Ⅱ类学分)为创新创业、思政实践、社会实践三类,其中思政实践类学分不纳入此次申报。学分的认定标准参照学校文件和学院实施细则执行。
2、学分审核方式: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其他学生代表组成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初审小组,负责初步审核班级学生获得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填写审核分数,并向全班进行公示。
二、2011、2012级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申报要求和其他工作安排
1、2011、2012级的学生按相应培养方案要求,需完成Ⅱ类学分8学分,申请学分类别及标准参照原文件。
2、2016届毕业生Ⅱ类学分的预审核同时开始,尚未符合毕业审核条件的学生应在本学期及时获取Ⅱ类学分。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1、2011、2012级学生请填写《杭州师范大学Ⅱ类学分统计表》,2013、2014级学生请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创新实践学分统计表》,于10月25日前上交学院,学院教务科及相关部门依据学院文件规定分片审核学分内容,整体工作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牵头,由学院教务科收集汇总,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处。
2、本次审核2014-2015学年期间(时间起止: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各年级学生所获得的Ⅱ类学分。联系电话:28862260。
医学院教务科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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