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选派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人选出国进修(培训)的通知》精神,决定于2016年继续选派“131”培养人选出国进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成后能回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入选2013年度或2014年度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重点资助、第一、二层培养人选或受资助的第三层次培养人选,有明确需要到国外进行高层次研究和进修,同时进修单位有明确的接收意向函。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的“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出国标准,或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附有效证明)。
(五)近5年来,没有参加过市“131”或省“151”培养人选中长期出国进修(培训)。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符合选派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部)推荐,学校提出审核意见并排序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拟出国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BFT或WSK证书或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有效证明复印件,及进修机构接收意向函复印件。
(三)各学院(部)将推荐人员汇总并排序,填写《推荐中长期出国进修(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四)市人力社保局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通知各有关单位完成网上申报流程。
(五)市人力社保局进行综合审议后,确定进修(培训)人员和项目,再报经市政府批准、国家外国专家局审定后发文公布。
三、进修渠道和期限
出国进修人员的进修渠道原则上由进修人员或其所在单位联系落实。接受单位必须是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等院校、知名企业或相关科研机构。进修学科和项目应是进修国的强项,并具有针对性的研究课题,有明确的高水平国外合作者。出国进修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
四、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术活动补贴费等,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定资助,资助标准参照国家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获得批准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国进修(按往年安排,本次申报出国人员须在2016年11月底前派出),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派出的,在以后的学校各类出国进修选派中将不予考虑。
请各学院(部)于11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含电子文档)交人事处(恕园3-811)。
联系人:施岚
电话:28861291
人事处
2015年11月10日
杭州市文件:关于选派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人选出国进修(培训)的通知
医学院老师,请在11月16号(下周一)将材料交到7-515,电子稿发yxyrensh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