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高师中心《关于增选2016-2017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6〕2号)精神,拟开展2016-2017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资格申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可接受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也可申请成为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三年主持并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者,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2)近五年发表学术论文一级刊物2篇及以上或权威刊物1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2名)。
二、申报访问工程师导师的条件
1.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才、“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市级“拔尖人才”等相当称号获得者;具有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及以上的高级工程师。
2.符合下列条件中二项的工程师或技师也可申请成为访问工程师导师:
(1)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掌握相关领域科技发展现状和趋势,担任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技术、销售、管理部门主管。
(2)近三年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新产品研制、技改、科技推广、规划设计等项目1项及以上者。
(3)近三年各类省部级成果奖获得者(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3名)。
(4)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等称号者。
三、各学院(部)须对本单位申报成为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的人选按上述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本单位接受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以及人数做好总体规划。
四、请各学院(部)核对原导师信息,新增导师填写《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汇总填写《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浙江省高校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汇总表》(以上材料一式1份,同时上交电子版),于2016年3月14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恕园3-812),电子版发至shilan_812@163.com。
联系人:施岚 联系电话:28862861
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3月1日
备注:医学院的老师,请于3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医学院办公室7-515,电子稿发至yxyrenshi@126.com.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