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6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6年3月1日开始,学校的整体安排时间详见通知第五点,请学院做好时间安排。
(二)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注:新入职的申请人申请开户,请通过所在学院的科研秘书/或院办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所在学院、姓名、职称、学位、邮箱、联系电话。
(二)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三)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项目申请须知新变化(必读)
(一)新增“预算编报须知”
《项目指南》新增“预算编报须知”,以便更好地指导依托单位和申请人编报有关预算。
(二)关于申请人条件
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或其他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三)关于推荐意见
从2017年起,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时不再提交单位推荐意见,但需提交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
(四)申请代码
2017年,部分科学部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项目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五)限项申请新规定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
五、我校申报流程与具体时间进度安排
(一)青年项目、面上项目:
1. 2月18日——3月1日前:网上递交申请书,科技处在网上形式审查,如有问题,一般5-8天内返回修改。
2. 3月6日前:纸质申请书2份交所在学院、汇总、初审。
3. 3月8日前:各学院上报所有申报书。
(二)重点(含国合)、杰青、优青项目:
1. 2月18日——3月1日前:网上递交申请书,科技处在网上形式审查,如有问题,一般5天内返回修改。
2. 3月6日——3月10日:纸质申请书打印5份;学校组织专家论证、返回修改后,正式上报。
六、科技处联系人:
徐老师 行政楼608室 28865132 xh@hznu.edu.cn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