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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医保自负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7-03-03

各学院、部门:

我校2016年度医保自负医疗费超支报销工作定于3-4月进行。为简化流程、方便教职工报销,2016年度医保自负医疗费报销改为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根据申请学校委托杭州医保查询2016年度医疗费数据,符合报销标准的金额由公管处(卫生所)核实后报计财处,统一汇入职工工资(或退休金)发放账户。具体事项如下:

需要报销2016年度医保自负医疗费的职工(含退休、在职、企编、同工同酬、人事代理)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申请,学院、部门汇总职工信息(信息表格式附后)于3月底以前报公管处(卫生所)。

公管处(卫生所)委托杭州医保查询、核实申请人医疗费数据后将符合报销的人员和金额报计财处,4月底以前统一拨付到职工工资发放账户。

报销事宜可以联系公管处(卫生所)电话28865100、28865090,各学院、部门汇总报销人信息发刘纯QQ(956499786)邮箱。

                               

 

公管处(卫生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