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7届学生及论文导师:
毕业论文答辩是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答辩结果不仅影响毕业论文的成绩,还关系到学生能否毕业、能否授予学士学位等重要方面。为保证毕业论文答辩能如期、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
1、答辩准备:
每位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需要论文指导老师在答辩前两天上交到学院办公室的材料有:签署了指导老师意见的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1式1份;签署了指导老师意见的论文查重报告首页1式1份;签署了导师点评意见的论文评审答辩成绩表1式1份。
2、答辩安排:
一次答辩时间5月10日—5月17日。
专业 |
年级 |
答辩时间 |
查重时间 |
重复率 |
分组 |
预防医学 |
2012级 |
5月10日下午 |
5月8日前 |
不超过30% |
2小组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
2013级 |
5月17日下午 |
5月14日前 |
不超过30% |
2小组 |
公共事业管理(健康管理) |
2013级 |
5月17日下午 |
5月14日前 |
不超过30% |
3小组 |
药学 |
2013级 |
5月10日下午 |
5月8日前 |
不超过30% |
2小组 |
具体分组、地点、顺序等详细安排见邮件通知。请各专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前在教务处规定论文检测网站完成查重,打印检测报告首页(简明打印版.pdf),并由本人和论文指导教师签名,方可进入答辩环节。检测报告以参加答辩时最终稿为准。论文检测系统网站:http://www.gocheck.cn。详情可看《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自查工作的通知》。
论文电子稿须于答辩前3天按班级收齐后交到学院教务科。纸质稿根据答辩组老师人数准备论文份数。
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延缓答辩评审,确有特殊原因须在答辩前5天填写《延缓答辩评审申请表》,导师填写审核意见后交学院教务科备案,直接参加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通过毕业论文延期。二次答辩暂定于5月24日。
3、答辩程序:
学生PPT陈述(5分钟左右)→教师提问、学生答辩(10分钟左右)→答辩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全部学生答辩完后,答辩小组讨论确定论文答辩成绩。
4、答辩记录:
答辩记录表中填写的“答辩组成员”为除同行专家外的其他老师(即组长、答辩教师1、答辩教师2……)。答辩过程中会设一名记录员记录答辩过程,另外学生自己也可叫同组同学相互记录(建议学生本人联系,相互帮忙),完成后交给本人录入《答辩记录表》(电子文档)中,打印后请记录者在“答辩记录人”一栏黑色笔签字。记录格式:
答辩要点:
问题1:
回答1:
问题2:
回答2:
……
5、答辩纪律:
每个同学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教室,按序号参加答辩。每位同学应参加该小组答辩的全过程。每位同学一定要向指导老师反馈答辩老师的修改意见,并结合导师意见做出修改,形成定稿。
6、答辩结果:
①论文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②论文存在一些小问题的,可予以通过,但必须根据答辩老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由答辩小组和指导教师共同负责验收。③论文存在重大问题的,不予通过。认真修改论文后,可以申请参加第二次答辩。如果第二次答辩还未通过,毕业论文延期。
二、答辩通过后需上交的材料
1)、每个同学必须根据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修改,特别注意论文的排版、夹注、参考文献的标注等格式要求,于答辩后一周将论文定稿与答辩老师返回的论文稿一并交给导师审核(主动及时向导师了解审核结果),经导师审核确认后打印完整版的毕业论文纸质稿一份,包括:论文封面、任务书、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正文、答辩资格审查表、评审答辩成绩表、答辩记录、教师指导记录表、中期检查表。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好,切勿装订,交导师签字后交给学习委员,学习委员收齐按学号排序后于5月23日前交学院教务科,同时发一份电子稿给各班学习委员汇总,文件名为【学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中文),如:09016101张三:XXXX】。
装订顺序: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封面
学生承诺书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外文文献翻译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本科生毕业论文正文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附录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正文检测报告(首页)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答辩成绩表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记录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其它记录材料
论文相关电子稿于5月22日前上传论文管理系统。
2)、各项材料上填写的时间:
任务书: 2016年6月25日——10月5日中的某一天;
开题报告中“指导老师意见”:各专业开题答辩前某一天;
论文开题:各专业开题时间;
指导记录:2016年6月25日——2017年5月12日期间,不得少于5次;
中期检查:2017年3月25日前;
答辩资格审查表:2017年4月26日——5月12日中的某一天;
3)、特别注意:请务必按照论文模板,凡不合要求者一律不予验收。
4)、再次强调:请各导师、学生务必按要求及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学生未按规定上交论文材料的,取消论文成绩,由此引起的滞后毕业,责任自负。
医学院教务科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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