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8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各依托单位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递交、各依托单位认真审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纸质计划书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的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除根据确定的资助额度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适当调整外,不得对申请书的其他内容进行变更(资助经费为5万元公益类小额资助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资助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联合资助经费参照执行。
项目负责人应于12月31日16: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各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计划书进行认真审核,并于2018年1月5日前通过网络上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于1月1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审批工作。
二、纸质计划书的集中报送。计划书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网上审批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打印成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原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与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一并递交至科研院审核盖章。依托单位汇总签章后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计划书(一式三份)后,于2018年1月15日前集中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报送时,请附清单一份(为便于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盖章分拣,请将计划书一式三份分开捆扎)。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各存档一份,以此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科研院联系人:
徐 虹、高 旭 28865132 (行政楼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