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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5杭州师范大学创业之星和科研之星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8-05-11

各同学:

    为充分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学生创新意识,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学术论文发表、创新创业等活动,浓厚校内学术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启动2015杭州师范大学创业之星和创新之星的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本科生以及研究生

二、申报奖项及要求

1 科研之星

    评选条件:

    1.发表过个人学术论文或者文章,且为第一作者

    2.参加过新苗人才、希望杯、挑战杯(星光计划)等科研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并取得一定名次。(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电子版)

    3.个人或者团体参加过各类竞赛,如数学竞赛、生物竞赛、物理竞赛等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取得三等奖以上成绩。

    4.申请过并获得个人专利或者团体专利,且为专利授权人。

    5.在科研方面有突出成就者。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便可申报参与评选。

2)创业之星

   评选条件:

           1.在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注册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负责人

           2.在校内外有实际运营的项目,且为团队负责人(需提供:运营场地所有人开局的使用证明)

           3.在淘宝有运营店铺,且店铺等级达五颗爱心以上(需提交网店的实名认证材料电子版)

           4.已经拥有自己的创业科技成果者

           5.参加校级及以上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且为项目负责人

           6.在创业方面有突出成就者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便可申报参与评选。

三、评选名额及申报名额

    1.奖项设置说明:每个奖项共设置20名,其中每个奖项后10名为提名奖。(医学院科研之星设置4名,创业之星设置2名)

    2.评选所附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等的日期必须在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遵循自荐和学院推荐的原则,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下载报名表,并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证明的电子文档发送到yxykjlxb@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2月14日16:00。

     若有疑问,请联系医学院团委老师崔凯:28865509

     立项部部长黄雪18368169579/669579,许家文 18368128839/658839

 

 

医学院科技文化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
  • 科研之星申请表.doc
  • 创业之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