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为充分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学生创新意识,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学术论文发表、创新创业等活动,浓厚校内学术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启动2015杭州师范大学创业之星和创新之星的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本科生以及研究生
二、申报奖项及要求
(1) 科研之星
评选条件:
1.发表过个人学术论文或者文章,且为第一作者
2.参加过新苗人才、希望杯、挑战杯(星光计划)等科研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并取得一定名次。(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电子版)
3.个人或者团体参加过各类竞赛,如数学竞赛、生物竞赛、物理竞赛等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取得三等奖以上成绩。
4.申请过并获得个人专利或者团体专利,且为专利授权人。
5.在科研方面有突出成就者。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便可申报参与评选。
(2)创业之星
评选条件:
1.在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注册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负责人
2.在校内外有实际运营的项目,且为团队负责人(需提供:运营场地所有人开局的使用证明)
3.在淘宝有运营店铺,且店铺等级达五颗爱心以上(需提交网店的实名认证材料电子版)
4.已经拥有自己的创业科技成果者
5.参加校级及以上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且为项目负责人
6.在创业方面有突出成就者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便可申报参与评选。
三、评选名额及申报名额
1.奖项设置说明:每个奖项共设置20名,其中每个奖项后10名为提名奖。(医学院科研之星设置4名,创业之星设置2名)
2.评选所附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等的日期必须在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遵循自荐和学院推荐的原则,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下载报名表,并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证明的电子文档,发送到yxykjlxb@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2月14日16:00。
若有疑问,请联系医学院团委老师崔凯:28865509
立项部部长黄雪18368169579/669579,许家文 18368128839/658839
医学院科技文化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