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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8-05-1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十二五”本科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深入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现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工作(下称“国创”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强调项目的过程训练,以学生为主体,强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设计、管理、运作、完成项目。

    2、注重项目创新性、实践性和项目成果的转化,已达到最大的训练目的。

    二、立项类别

    “国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国创”项目申报对象为,对专业实践训练、科学研究发明和创业实践训练有浓厚兴趣并且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项目负责人一般为非毕业班学生,要求有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创新项目训练经历,2017届本科学生不担任项目负责人。

    2、“国创”项目要求组队申报,团队成员控制在5人以内,明确1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为了保持“国创”项目良好的传承性,要求每个项目至少有1名大一学生参与;项目组成员分工明确,协同完成项目实施全过程。

    3、“国创”项目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指导教师指导,其中,创业类项目还要求有1位行业企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和实施方案。

    4、“国创”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一年,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5、为充分利用项目资源,加强项目成员创新训练,要求在结题之前项目组成员还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1)参加1项以上一类学科竞赛项目,并获得省级以上奖项;(2)获得若干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与指导教师合作开发一项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课程)方案,并申报校级立项;(4)发表二级以上论文若干篇(其中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论文1 篇以上),并注明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5)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其他高水平成果。

    6、创业实践类项目要求在申报时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四、立项数量

   2016年度我校共有40项“国创”项目推荐名额。

   五、项目经费

   1、“国创”项目,省财政按照平均一个项目1万元的数额资助,学校将按项目情况以1:1- 1:2的标准予以配套资助。

   2、参与项目的学生、指导教师以及项目组取得的成果参照《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生学术论文和专利授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师大〔2012〕127号)给予奖励。

   3、校内各种层次的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研究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实验室、创新实验基地、图书馆及院系的资料室应对项目开放并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空间。

   六、申报程序

    1、项目来源可以是教师的科研子课题,也可以是学生根据专业知识自主命题,学校前期已经开展了“国创”项目征题环节,向各学院专业教师征集了一批优秀选题(征题汇总清单及材料见附件),学生可根据征题清单双向选择合适的项目和指导教师,进行申报,也可自行设计项目方案,联系指导教师进行申报。

    2、项目负责人在教师指导下设计命题,项目命题可以是已立项创新项目(院级、校级)的发展和延伸,也可以是新的内容,其中已立项的省级及以上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请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类项目分别填写),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3、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按照项目质量排序,择优推荐;各学院推荐数量不超过4项;对于已获资助的各类省级及以上项目,请勿重复推荐。经学院推荐的项目要由学院专家组论证后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材料,并签署学院评审意见。各学院汇总“国创”项目申请表(电子稿及一式三份打印稿)并填写“国创”项目汇总表(一份,打印稿与电子稿),按照推荐项目的质量排序后一起交教务处实践科(恕园3号楼305)。

    4、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择优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优秀项目,可推荐为校级或省级科研训练项目。

    5、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5日。联系人:医学院团委崔凯老师:28865509;立项部部长黄雪:18368169579/669579邮箱:yxykjlxb@163.com. 

    请教师特别是教授、博士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学院教务科与团学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学生申报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已纳入教学考核,请依托此项目申报,积极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推动我校实践教学改革。

 

【医学院科技文化中心】

2016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
  •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 《杭州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 《杭州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