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与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联合主办、全市各驾培机构负责承担的杭州市第八次“援助贫困人员免费学车”公益活动,今年继续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学车名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符合学驾条件且年龄在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大一、大二、大三(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和预防医学专业大四)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如义工、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等)。
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等荣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当年获得学校自强之星荣誉的学生可直接享受此项资助(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
三、资助费用
受助人员培训车型为C1,主要免除驾驶培训费,国家规费自理。
四、选拔方式
1.学院初选(5月7日—5月16日)
学校按照学院困难生人数下拨资助名额(附件1),学生自主报名,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申报条件,组织学生通过集中开会、个别谈话、集体讨论和民主推选等方式进行初评,其结果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2.学校审核并公示(5月19日—5月23日)
学校审核通过的资助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选拔结果报主办单位审查。
此次资助工作,选拔过程全程接受主办单位和学校纪委监督。
五、学驾时间安排
2014年7月底前完成体检报名, 9月底前完成理科培训,2015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驾驶操作项目培训,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说明
1. 受资助学生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的各项活动与宣传安排,包括出席6月下旬举行的杭州市“第八次援助贫困人员免费学车公益活动”结对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因个人原因放弃已获得免费学车机会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再参与此项活动;因个人原因消极学车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学车课程的,如果要继续完成的,全程所有学车费用将由学生自行承担。
3.学车资助名额不得转让。
请相关年级将选拔出来的报名表在5月12日下午4点前报至7号实验楼209林思佳。电子稿发到576011202@qq.com。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