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随着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的开展和陆续完成,为更合理统筹安排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2012]103号)精神以及学生处通知,医学院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 学费减免对象
本次学费减免对象为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为以下情况:
1. 未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其他资助的困难生;
2. 已获得资助,但由于家庭或个人遭受意外变故、重大自然灾害(如台风等)经济特别困难。
二、学费减免额度
今年学费减免额度分A,B,C三等,具体减免金额由学院根据申报同学实际困难情况而定。
三、申请要求、时间
1.有减免学费需要的同学本人填写《本校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务必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详细情况,家庭成员数量,家庭年收入,个人在校表现情况等),11月11日下午4点前将学费减免申请表发年级辅导员。
2.结合困难学生申请情况,年级辅导员审核选定拟减免学生,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填写《学费减免信息表》汇总。
3.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以及是否缴纳学费等情况,确定拟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名单及减免金额。
4.学院在适当范围内公示拟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