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贷款毕业生同学:
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帮助下,你们克服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了大学学业,即将毕业离开校园走向社会。现将贷款确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毕业生名单、相关确认材料及其填写样板请各毕业班辅导员密切关注,认真核对信息并组织相关学生做好确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附件1),学生填写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一份留学院放入学生档案,另一份交学校。
2. 去年开始,银行新增加了《送达地址确认协议》(附件2),只有两个内容要求填写,请贷款毕业生填写一份,完毕后交学校。
3. 找到工作的贷款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只要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那一页),复印好交学校。
4.对于没有落实工作的贷款毕业生,学院参照样本填写《情况说明》(附件3)一份,写明其档案去向,完毕后交学校。
5. 银行对贷款毕业生的温馨提醒(附件4)将打印发给贷款毕业生,请认真阅读学习。
二、材料递交要求
6月5日前,《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附件1)一份、《送达地址确认协议》(附件2)一份交至学院勤工助学中心(7号实验楼202)。
贷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和《情况说明》一份交至勤工助学中心(7号实验楼202)。
联系人:钱颖华,15700060259。
林思佳,28865537,15857125106。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医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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