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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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学院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8-05-11

2015级各班:

    随着2015级新生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宏志生)认定工作开始了。困难生认定工作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将为接下来的学费减免、学生各类资助、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等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现将医学院2015级新生宏志生认定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临时班委(班长、生活委员等)收集本班级同学提交的认定材料,主要包括盖有民政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低保证明等,组织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各班收集申请同学填写好的《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自行打印《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分表》,让申请同学自评打分,各班级组成以班主任(或分管辅导员)、临时班委、寝室长代表等为成员的评议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班级为单位对申请宏志生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和困难程度评定。一般评议小组应由5-7人组成。经过班级评议后认定为宏志生的学生人数根据困难实际而定,请如实填写建议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果困难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可直接取消困难认定资格。经过班级认定小组以及学院认定工作组了解学生实际并讨论后,少部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不予认定。以后每学年将定期对全部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请各班尽快自行召开班会或组织困难生评定小组会,认定评议结束后,宏志生名单应在年级(或班级)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9月27日前把认定后的结果报给医学院勤工助学中心。其中,《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稿)、《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稿)、《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分表》(纸质稿)、《医学院班级宏志生评议认定结果汇总表》(纸质稿) 交至7号实验楼202门前的医学院勤工助学中心(叶子之家)信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登记表和统计表》(电子稿)发至邮箱1048687188@qq.com 。  

     钱江临床学生认定工作参照钱江学院困难认定通知进行。具体见  http://qjxgb.hznu.edu.cn/www/ShowNews.asp?id=561

    联系人:彭素华,联系电话:18368103712(683712);

            钱颖华,联系电话:15700060259(670259);

            林思佳,联系电话:28865537,15857125106。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医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5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 附件3.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分表.doc
  • 附件4.医学院班级宏志生评议认定结果汇总表.docx
  • 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登记表和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