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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医学院     时间 : 2018-07-16

各学院(部/中心)、研究机构:

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019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坚持面向国家需求、面向临床的要求,按照政府引导、自主申报、专家评议、择优统筹的原则,以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为政策导向,突出项目顶层设计和科技资源统筹,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并鼓励医共体单位和医研企合作申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2019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共分为五类。

(一)省部共建计划

    1.省部共建重大项目

    聚焦严重危害我省人民生命和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问题,以疗效为评价标准,加快疾病诊治关键问题、核心技术的突破、促进新技术新规范的临床应用,为有效降低重大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实现早诊早治,提高生存质量,减轻疾病负担提供科技支撑。项目鼓励跨单位、跨学科、产学研协作申报(具体见附件)。

    2.省部共建重点项目

    围绕我省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问题和临床诊治需求,开展疾病临床诊治关键技术研究,实现诊疗能力的提升和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学术发展。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明确的临床实用价值,预期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项目不支持纯基础研究。

(二)平台计划

    面向省重大疾病诊治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研发转化平台中注册的创新团队、重点学科和新技术适宜技术培育推广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要求申报者围绕创新平台的主攻方向开展系统性临床研究和产学研合作的研发转化研究。项目学术思想新颖,临床意义较大,或有较好的转移转化前景。申请应提供创新平台文件和经费证明,并在科技研发转化平台完成团队信息填报和年度信息填报,当年发布信息15条以上。

(三)青年人才计划

    主要面向本省医疗卫生计生单位40周岁以下的青年骨干,申请人需具备较好的前期科研基础,申请项目需针对临床实际问题,具新颖性、实用性和科学性。

(四)面上项目计划

    面向全省自主申报,针对卫生健康领域临床实际问题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研究目标应贴近临床,在任务期内能够按时完成。要求选题内容新颖、需求导向明确、技术方案可行。

(五)新技术适宜技术培育推广计划

    1.新技术产品研发项目

    面向全省自主申报,鼓励医工信、医研企联合申报。以临床和健康经济发展为导向,重点部署筛查预警、早期诊断、微/无创治疗、个体化诊疗、人工智能诊断、术中精准成像、智慧医疗、新型检测与成像、生物治疗、微创治疗等前沿及共性技术产品研发。项目考核要求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成果,能系统化集成研究成果。本项目研究成果须依托省卫生健康科技研发转化平台进行对接转化。

    2.适宜技术培育与推广项目

    面向全省自主申报,鼓励医共体试点单位申报。培育项目应紧密围绕常见多发病的基层临床需求和技术服务能力提升要求,针对急诊、慢病、老年、康复等诊治技术需求,对适合基层应用的临床诊治新技术和操作新方法进行研究。推广项目为经筛选的成熟、安全、有效的适宜技术,开展推广应用效果评价,形成满足基层需求的技术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推广模式。


二、申报时间

    杭州师范大学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按照我委“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今年开始,我委的科研项目全面对接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转化平台(http://www.msttp.com/),通过平台实现全程网上受理和确认,项目申请人可在线填报并上传可行性报告。

(二)项目初审。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加强项目的伦理诚信和科研条件资质管理,伦理审批流程由各学院集中办理,请确保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学院汇总上报。各学院应填报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形式,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计划类别等,见附件),经审核纸质版盖章后由科研秘书报送科研院,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EJICHU@HZNU.EDU.CN。

(四)科研院汇总上报。科研院对申报项目最终审核和汇总,上报省卫生计生委。


四、名额分配

    省部共建计划采取限额申报方式,重点项目我校名额4项。其它类别项目不限项。


五、申报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进行填报,申报的项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者要求。项目面向全省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自主申报,年龄不超过60周岁(青年人才项目除外),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是项目实际负责人。其中省部共建项目的申请人应具备高级职称。

(二)经费配套要求。立项资助的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1:1及以上经费配套;立项无资助的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不少于3万元的经费配套。因经费拨付渠道原因,企业申报项目立项后,所需研究经费由企业自行配套。

(三)科研诚信要求。禁止第三方代写、数据造假、虚假标注等学术不端行为。项目组成员应当签署知情同意和科研诚信承诺书,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申报项目真实情况进行审查后上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所有项目均需上传可行性报告,涉及人体研究的项目须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干细胞研究的项目须符合我省实验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干细胞管理相关规定。省部共建项目还应提供查新报告、纸质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一式10份),详细说明项目背景意义、现状趋势、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创新点、预期成果、考核指标、工作基础和经费预算。

(五)如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以往有不良记录(承担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未经审批逾期不验收、近2年有撤题、近1年有结题);

    2. 申请人主持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其中省部共建项目不超过1项。对同一个项目同时申报省级其他科技计划的,将不予受理;

    3.项目的主要内容超出申报指南以外或已获其他项目资助;

    4.近三年有学术不端记录的。


六、其他事项

    因评审需要,省卫计委要求每项项目申报人交纳评审费200元。请各位申报人将评审费缴纳至各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科研院

    因评审要求,申请书正文中请勿出现单位和姓名等敏感信息。

    申请书中的目标成果,论文数量一般不要超过2或3篇,专利一般不要超过1件。

    申请书中经费部分,学校配套部分无间接费用。


联系方式:科研院项目办公室:      高  旭    28868095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朱  斐    87709357

          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林仁智    87709122


附件:2019年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2018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学院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