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班级:
为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增强社会竞争能力,奖励学生在发明创作、科学研究、创新创业领域取得的成绩,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学生科研创新特别奖励办法》文件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医学院学生科研创新特别奖励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办法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每项奖励3000元;
2、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奖励1000元;
3、获得国家软件著作权的每项奖励800元;
4、创办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并担任法人的奖励800元,入驻学校创业园的奖励2000元;
5、以第一作者在一级、二级、三级刊物上发表作品(包括论文、书画、篆刻等;刊物等级认定依据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的有关规定),每件分别奖励2000元、800元和300元。
二、奖励程序说明
1、本奖励每学期评比一次,其中上半年只评选毕业年级。凡符合特别奖励条件的者,可向学院申报,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学生科研创新特别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已发表作品均需见刊,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等刊物材料。
3、已发作品中,杭州师范大学(包括医学院、附属医院等)为第一发表单位的,奖励金按全额发放,发表单位为其他情况的,奖励金发放额需乘以系数0.8。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学生本人须为第一发明人,专利权人为杭州师范大学(包括医学院、附属医院等)的,奖励金按全额发放;专利权人为为学生本人的,奖励金发放额需乘以系数0.5;专利权人为其他单位的,发放额需乘以系数0.25,且由学工办审核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奖励。
三、申报流程说明
1、凡符合特别奖励条件者,可向学院申报,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学生科研创新特别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请附证书电子版及复印件;
(2)发表论文等作品需上交封面、目录、正文等刊物材料电子版及复印件;
(3)创办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入驻创业园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公示文件;
(4)本次评选作品需在2018年5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见刊(截止评奖日期后见刊的需补交期刊材料)。
2、请于11月26日13:30前将以上申报材料上交学工办7-205b项老师处;申请表电子稿以“班级+姓名+科研创新特别奖励申报”命名并打包,发至yxyxgbpj@163.com。联系人:童老师,电话:28868739。
3、院学工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所获奖项和学术成果等进行认定。
4、学院向获奖者发放相应奖励。
医学院学工办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