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嘉兴海宁市卫计系统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若干人公告
12月(试行2018-2019年度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和高层次急需人才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海宁市卫计系统12月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8日(星期六)9:00-11:00
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548号(招聘摊位详见当天校园内招聘摊位指引图)
二、招聘计划
海宁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若干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计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及户籍等要求。硕士学历报考本科岗位的,其二级学科名称应符合该岗位要求。
在编在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通过招聘已被确定聘用为事业编制的人员)报考时必须取得单位同意。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2014〕),在近(六(国公局发〔2号“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凭毕业证书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招聘单位摊位处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1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提供近期一寸照一张
(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面试60分及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2012〕)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通知》2016〕)等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number=A11(工作信息)公示(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为30天内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
咨询电话:0573-87017381、0573-87017385
监督电话:0573-87288497、0573-87017301、
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rs.com/)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number=A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