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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宁波镇海区卫计系统第一批赴校园招聘事业卫技人员37人公告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 : 2018-12-04

2019浙江宁波镇海区卫计系统第一批赴校园招聘事业卫技人员37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截止到12月11日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实施细则》(镇卫行[2010]76号)和《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考点及人数

招聘对象: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且在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考点: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具体见附件2)

招聘人数:共37人(具体岗位及其他相关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思想品德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历等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12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邮件至nbzhwsj@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单位及岗位+姓名”。

邮件报名提交材料:《2019年镇海区卫生计生系统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学校核发的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证明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主要课程没有补考记录,获得过院级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请提供各类奖励相关材料。

本科学历学位起点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比例要求达到3:1(其中紧缺岗位比例要求为2:1);不足比例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电话通知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起点招聘岗位为镇海区紧缺岗位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考试

考试相关各项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附表(附件2),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区卫生计生局会提前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进行通知,请保证通讯畅通。

1、现场资格审核(面谈)

网上报名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

《2019年镇海区卫生计生系统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学校核发的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医师资格证、学习成绩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证明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主要课程没有补考记录,获得过院级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请提供各类奖励相关材料。

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各类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需学校盖章确认,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四、咨询电话

单 位咨询电话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0574-86291069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人事科0574-86655005
宁波市镇海龙赛医院人事科0574-86299302
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人事科0574-86282726
宁波市镇海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574-86262015

监督电话: 0574-55886403,12388

1、 2019年镇海区卫生计生系统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卫技人员岗位需求计划(一)(二).xls

2、 校园招聘各考点及时间安排表(一)(二).xls

3、2019年镇海区卫生计生系统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卫技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