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45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对象及比例
在完成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医学院另设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各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25%,并与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不兼得。
二、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院级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勤奋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重修课程。全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列本专业(班级)前50%;
3.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并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即可参评;
4.在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较高者优先;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等荣誉的,不受学业成绩限制,可作为突破名额推荐。
三、程序和要求
各专业(班级)评选时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在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名并按照百分比推荐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学工办审核后确定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报学院批准。
各专业于12月5日前评选结束,并上交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
附件1. 医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 医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医学院学工办
2018年11月10日
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
专 业 | 学 号 | 班级 | ||||
生源地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
全程平均学分绩点 | 本专业排名 | / | ||||
有无重修课程 | 是 / 否 | |||||
是否受过学校处分 | 是 / 否 | |||||
获 奖 情 况 | ||||||
本 人 简 历 | ||||||
辅 导 员 或 班 主 任 意 见 |
签名:
2018年11月30日 | 学
院
意
见 |
盖章
2018年11月30日 | |||
备注 | 突破理由: |
注:1.此表一式一份。
医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生源地 | 学分绩点 | 专业排名 | 有无处分 | 所获荣誉(限填最高1项) | 是否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