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2日修订版)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院基层团组织的建设,为党组织输送更多的新鲜血液与优秀人才,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杭州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医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院实际,决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推优入党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推优工作
一、推优工作主要由医学院团委负责。
二、推优时间
推优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在3月和9月举行。大一年级第一学期不进行推优,从第二学期开始推优。原则上四年制学生大三第二学期不再进行推优,五年制学生大四第二学期不再进行推优。
三、班级团支部推优
每学期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人数等于和大于3 0人的团支部推荐3名,人数不满30人的团支部推荐2名优秀团员(由支部成员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人数不得少于支部成员总人数的2/3,被推荐人得票数须超过到会成员总人数一半),经班级团支部考察、推荐后,经年级团总支审核并上报学院团委。符合推优入党的团员条件见第二章,经过团委审核,如果不符合第二章中相关推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要求,将不被审核通过,此名额作废,也不另行补选。
四、学生组织、社团推优
每学期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可以推荐本学生组织、社团内的优秀团员,由各组织或社团民主选举产生,具体要求如下:
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科技文化中心、勤工助学中心等七大组织推优名额上限为10%(组织内部长以上人员的10%),七大组织推优工作由各组织指导老师负责实施。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医疗咨询服务队、杭州师范大学红十字会、老年康复协会、关爱健康协会、红丝带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社团推优名额共计3名,推优工作须在指导老师的监督下,由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English Paradise协会、O感乒乓球社、非寻剧社、广传公共关系协会、铭徳健身俱乐部、心理协会、氧气艺术团、中特会等社团推优名额共计5名,推优工作须在指导老师的监督下,由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实施。
以上,经过团委审核,如不符合第二章相关推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要求,审核将不被通过,此名额作废,也不另行补选。
五、其他方式推优
校外各级社会公益团体、学生组织可以向学院推荐优秀团员,由学院团委讨论审核。
第二章 推优条件
一、推优对象
我院18-28周岁,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的共青团员。
二、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党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有关基本知识,自觉践行“八荣八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
(二)在实际行动方面,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鉴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组织纪律性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三)寝室卫生情况良好。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推优:1、所在寝室推优学期经学校后勤部门或学院卫生检查总评为不合格达2次及以上;2、本学期有未经请假夜不归宿或未经批准私自在外租房居住者;3、本学期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章电器等各类危险品;(以推优前一学期为依据);
(四)没有违反校院规章制度;
(五)无旷课、逃课、迟到、早退现象;
(六)积极参加团支部、学生组织举行的各项活动。
三、其他方面
(一)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在本学期内班级或专业年级排名前列(大一大二在前30%,大三以后在前50%,研究生成绩良好),且推优学期内无不及格现象。
任何一名医学院团员青年,如未达到班级、年级成绩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皆有资格被推优入党。
1、挑战杯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且为负责人,课题须与所学专业有关;
2、创业计划大赛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级比赛,个人获得三等奖或者所在团队获得集体第六名及以上名次和奖励;
4、所撰写的专业论文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核心期刊(如《中华内科杂志》、《中华口腔医学杂志》)上发表,且为第一作者;
5、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如捐献骨髓),具有鲜明的示范作用;
6、关键时刻为保护国家和社会财产以及他人生命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7、长期在院、校学生社团工作,或者在学校团学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获得院校社会工作奖、社会奉献奖及其它荣誉称号;
8、参加其它各类比赛、社会公益活动,为学院、学校获得荣誉,经所在党支部报请学院党委研究并得到认可;
9、因团体获奖而被推优者须为团队主要负责人,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做出主要贡献;
10、以上说明同等条件下,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同等情况下,在文明寝室建设活动中,寝室表现优秀,每月均为评为学院“月度优秀寝室”的团员青年优先考虑入党推优。
第三章 推优程序
一、前期工作
各团支部组织委员、团委组织员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单、档案,团员民主评议提出基本符合条件的团员为候选人。
二、团员大会表决
1、召开各团支部团员或学生组织团员大会,出席大会的团员超过本支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即可举行推优大会,否则,大会应改期举行,整个会议要做记录;
2、候选人在大会上做自我介绍,态度严肃端正,介绍要详细具体,内容包括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重点在于思想情况,尤其是入党动机。介绍要客观、公正,明确指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全体团员可对候选人进行点评,就不清楚的问题提问甚至质疑。点评一定要客观公正,必须支出候选人的缺点和不足;
3、全体团员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占全体团员的2/3。推荐对象得票数达到到会总人数的1/2以上为有效结果,组织委员需做好会议记录(第一次投票结束后,候选人所得票数过半者按照票数从高到低当选推为积极分子,未过半者则进行第二轮投票,如有过半者则当选,仍未过半者则不再推选,名额作废)。按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人数分发选票,填票前由大会主持人说明填票方式和注意事项。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则推优结果有效;若收回的选票多于实发选票数,则推优大会须重新举行。计票只计算有效选票;
4、宣布计票结果。计票结果指表决的有效选票、作废票和每一位候选人的得票情况。按票数从高到低确定本次团支部推优对象。
各团支部或学生组织将推优结果上报学院团委讨论,向全院团员公示推荐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若有异议,可向各自所在年级辅导员或院团委书记反映;
5、公示无异议后,被推优人员填写《医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基本信息栏,此表格一式两份由团支书于推优后一周内收齐交到相应辅导员办公室,并告知所在党支部书记推优人员基本信息,提醒对推优人员建档、安排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更新党建信息库。
第四章 附 则
1、本细则由医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2、本细则从医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12日
医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姓名 | 出生年月 | 性别 | 民族 | |||||||||||
籍贯 | 文化程度 | 入团 时间 | 特长 | |||||||||||
入党申 请时间 | 参加党章学 习小组时间 | 年 月 日 | ||||||||||||
所在支部 | 业余党校 | (毕业) 年 月 日 | ||||||||||||
本人简历 |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 | 职 务 | 证明人 | |||||||||||
团支部意见 |
团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
团总 支 意见 |
团总支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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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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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 党支 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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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