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以表彰先进,树立榜样。
一、评选对象
学院学生组织工作满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学生社团干部等。
二、评选名额
按学院学生人数的6%推荐。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良风气,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工作成绩显著,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考核优秀;
4.遵守考勤制度,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综合素质评定的基础上进行,每学年评选一次。学院会广泛听取同学意见,采取学院团学组织及社团提名和指导老师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报院团委审核、公示后,确定优秀学生干部人选。
2.学院同意后,公示表彰,并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医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
性别 | 政治面貌 | 联系方式 | ||||
所在组织(社团) | 担任职务 | |||||
个 人 简 历 | 可附页(500字以内) | |||||
曾 获 荣 誉 | 可附页 | |||||
学 院 意 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