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今年我院本科生和研究生于1月18日至2月21日放寒假。为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1.根据安排,所有学生1月20日前必须离校。因假期期间学校整体安全管理较为薄弱,周边环境偏僻,安全治安相对较差,为减少安全隐患,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原则上寒假期间学生不予留宿。离校时必须到住宿楼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附件1),所有离校同学务必本人亲笔签名。
请各班级的副班长于1月2日前将此表交于自己班级的分管辅导员处。
2.本次通知覆盖医学院全体学生(下沙校区、仓前校区、西斗门校区)。
3.若确有困难,因教学工作安排等原因需申请延迟离校的,需由学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延迟离校申请表》(本科生附件2、研究生附件3)。
申请学生本人将上述申请表纸质版交给副班长,副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电子版《杭州师范大学2019年寒假学生留宿情况汇总表》(本科生附件4、研究生附件5),并将电子版汇总表 及 纸质版个人申请表于1月2日前交分管辅导员审核。学院将严格审核学生留宿原因,后勤住宿服务中心将加强住宿管理,一般安排学生相对集中住宿,学生凭住宿登记卡进出宿舍,留宿学生需自觉遵守学校管理的各项具体要求。
学生延迟离校的时间最迟不超过1月27日12:00前。考虑到安全管理,申请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3.寒假留宿学生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女生晚上不单独外出。服从学校的安排,严格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更不得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更不得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宿舍内不得留宿异性及外来人员;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财产和交通、饮食等安全,防止被抢、被盗、被骗。如发现有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假期留校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4.下学期报到时间为2月22日,2月25日正式上课。请同学提前预定车票,按时返校。若因教学安排等原因需提前1-2天返校的,须由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生处(研究生处)和公寓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医学院学工办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