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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医学院共青团工作特别奖励办法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医学院     时间 : 2019-01-07

为了提高团员队伍素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团员在学习、工作、生活及其他社会生活中起到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积极作用,把共青团真正建设成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工作条例》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办法

(一) 奖励原则

共青团工作奖励是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团员青年、团支部和学生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贡献大小及表现情况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奖励范围

1、获国家级荣誉。获得由团中央等单位授予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社会实践团队、优秀社团、优秀团支部及其他荣誉称号者,奖励2000元。

2、获省级荣誉。获得由团省委等单位授予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社会实践团队、优秀社团、优秀团支部及其他荣誉称号者,奖励1000元。

3、获市级及校级荣誉。获得由团市委与校团委等单位授予的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十佳社团、十佳团支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及其他荣誉称号者,奖励500元。

二、奖励程序及说明

1、凡符合特别奖励条件的个人或团体,可向学院团委申报,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共青团工作特别奖励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学院团委对申报的个人和团体所获奖项等进行认定。

3、凡有荣获以上未列举的奖项,可参照相似奖项给予奖励。

4、所获荣誉等级与奖励已最高等级为准,不进行累计奖励。

三、本办法适用于医学院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

四、本办法从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由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共青团工作特别奖励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担任职务

所获荣誉名称

申请原因:

学院团委意见:

             

              (盖章)

             

学院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