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解决各级干部在享受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政策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促进干部廉洁从政,近日,杭州市纪委专门印发《关于开展违规享受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政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纪发〔2019〕3号)(见附件1),在全市(含富阳区、临安区)开展违规享受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政策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和重点
1.治理原则。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坚持依法依规、保护合法权益;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纠治;坚持主动从轻、核查从严;坚持妥善处置、维护稳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治理对象。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员工(不含非编及退休员工)。
3.治理重点。清理干部既享受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政策又享受“五类福利分房”(指已经享受过公房分配、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货币分房等待遇),以及重复享受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政策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治理方法与步骤
1.自查填报。各二级党组织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下载填报《享受征迁安置政策情况自查报告表》(见附件2),由本人签名作出承诺。本人及配偶享受过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政策(含已签订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或拆迁安置协议仍在外过渡等情形)的先勾选“是”,再填写具体内容;本人及配偶没有享受过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政策(含已签订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或拆迁安置协议仍在外过渡等情形)的就勾选“否”,不用填写具体内容。
2.汇总上报。各二级党组织将自查报告表收齐后,填写《享受征迁安置政策情况汇总表》(附件3),连同自查报告表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于1月25日前上交校纪委办(行政楼1106室,联系人:叶辉、吴坚英,联系电话:28865047)。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抓紧部署,认真实施,要对既享受征迁安置政策又享受“五类福利分房”等相关问题和人员开展全面核查。
2.严明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自律意识,按照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享受征迁安置政策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根据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如实填报并主动纠正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未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的,视情从重或者加重处理,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附件:1.《关于开展违规享受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政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纪发〔2019〕3号)
校纪委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