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升学生竞技意识,发扬“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现制定本激励方案:
一、校田径运动会个人项目奖励办法
1、获得前八名 按照项目得分,本科生每分奖励30元,研究生每分奖励40元,即总计奖励金额=30或40元/分*分值。
2、破纪录者额外奖励300元整。
3、运动会单项第一名至第八名所对应的分值分别为9,7,6,5,4,3,2,1。
4、运动会单项训练奖金按出勤率给予100元、80元、60元的奖励。低于一定次数无训练奖金。
5、研究生入选并参加运动会项目,单独给予200元奖励。
二、校田径运动会团体项目奖励办法(引体向上、20*50、16*100、八字绳、拔河、啦啦操)
1、团体项目获得前八名 本科生每分奖励10元,研究生每分奖励20元,即总计奖励金额=10或20元/分*分值。
2、引体向上限定人数为30人,20*50人数为20人,16*100人数为16人,八字绳人数为10人,拔河人数为16人,啦啦操人数为50人。
3、运动会团体项目第一名至第八名所对应的分值,奖励时按照单项执行,分别为9,7,6,5,4,3,2,1。
4、运动会团体训练奖金,按团队出勤率给予200元、150元、100元的奖励。低于一定次数无训练奖金。
三、体育节各体育项目奖励办法
1、团体项目第一至六名奖励金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
2、个人项目第一至六名奖励金额,分别为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
四、其他奖励
为鼓舞我院长跑运动员今后能在赛场上充分的发挥所长,在比赛中坚持比赛,挑战自我,特发放额外鼓励奖。
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获奖者按个人项目奖励方案实施后,凡是坚持跑完全程的每人发放额外鼓励奖200元。
根据训练积极性及训练参与程度,给予适当奖励。
本方案从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