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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医学院     时间 : 2019-03-14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64号)精神,2019年继续实施地方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二、选派学科专业

理工类优先考虑涉海类学科专业(包括海洋工程、海洋科学、水产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能源动力类、农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及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专业。

人文社科类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专业、时尚类、美术类、外语类、教育类等专业。

三、重点选派范围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拟重点考虑以下人选: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与管理任务的教师。

四、申请条件

请各学院(部)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需要推荐出国留学申报人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对赴美留学访问学者英语水平有新要求:根据美国国务院通过的《联邦公报》,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拟赴美国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1说明。2019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明确派出时间在2019年11月以后,2020年12月31日之前。

五、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

1.4月1日开始进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在4月5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请注意务必选择“地方合作项目”,选错项目后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附件1)并提交所在学院(部)审核。

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附件2),确保网报成功。

2.4月8日前:请将交纸质稿和电子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

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和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部)公章,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不超过500字)。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可打印但不能网填)。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针对每位申请人情况填写,也可直接打印在A4纸上。

3.录取结果将于7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7.8月或9月:发放录取通知书,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8.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WSK考试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有意参加外语培训者,请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六、项目经费和管理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由国家和省财政全额承担。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要求持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每三个月向学校递交访学总结。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教育厅根据前面几年的执行情况,总结并整理了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4)。

特别提醒:已成功申报2019年其它出国研修项目的申请人请勿再报此项目。请申请人务必于2019年3月26日前将汇总表(附件 )上交学院。

联系人:许老师,电话:28869611

医学院

2019年3月14日

 

附件1: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申请材料的说明

附件2:网上申报指南

附件3:2019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样表

附件4: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