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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医学院     时间 : 2019-04-09

关于开展2018-2019-1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规范考试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决定开展2018-2019-1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重点

1.检查范围: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本科课程试卷(包括卷面和非卷面)及相关考试存档材料。

2.检查重点:检查试卷A、B卷及与近三年试卷的重复率;试卷质量分析是否客观、具体、富有针对性;平时成绩的构成是否明确,给分依据是否充分;试卷批阅是否规范,评分、统分有无差错;考试资料归档是否规范齐全等。

二、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试卷检查采用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第一阶段:各学院自查及整改(4月份)

各学院对各类课程试卷进行自查。自查工作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采取教师自查、教师互查、专业交叉互查、学院组建专家督导组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务求每份试卷检查到位。检查情况应填写在《杭州师范大学课程试卷检查记录表》中(附件1、附件2),记录表放入试卷袋备查。

各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复查。自查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认真撰写自查小结(附件3)并上报教务处,内容包括试卷学院自查组织情况、学院自查覆盖面、问题分析、整改措施及成效等。同时注意收集教师命题、阅卷、考试质量分析、学院考试管理等方面的优秀案例,可在教职工大会、教学研讨活动中进行分享。

(二)第二阶段:学校检查(5月上、中旬)

学校组织教学院长、教学督导、专家等人员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两部分:

1.检查学院自查开展情况,包括自查组织情况、自查覆盖情况、问题整改情况;

2.学校检查组随机抽查试卷,对A、B卷及与近三年试卷的重复率、试卷批阅、试卷质量分析、平时成绩给分依据等进行重点检查,如检查中发现试卷问题并未能整改,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相关要求

1.考试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试卷是考察学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切实提升教学质量。

2.学院(部)试卷自查小结表(附件3)电子稿、纸质稿请于5月5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3.试卷自查、互查、抽查情况将纳入学院(部)教学工作绩效考评。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试卷检查记录表(卷面考核)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试卷检查记录表(非卷面考核)

附件3:各学院(部)试卷自查小结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