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杭师大党委发〔2016〕11号)和《杭州师范大学资深教授聘任办法(试行)》(杭师大人〔2016〕5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资深教授遴选工作。
一、聘任条件
资深教授遴选对象为法定退休时间前一年内(2020年6月30日前退休)的教授,聘任条件如下:
(一)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强。
(二)在本学科领域做出系统性、创造性的学术成就,为学校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能在学科建设中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对专业建设具有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
(三)现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30年(含)以上、担任正高职务15 年(含)以上,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社会影响,符合《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关于第一、二层次人才的认定条件,成果取得时间适当放宽;在校工作满30年且为学校学科发展、平台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可适当降低成果要求,但不能低于第三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二、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根据遴选条件,个人申报或学院推荐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资深教授申报书》,学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议推荐。
(二)资格审核。校学术委员会教师聘任专门委员会审核推荐资料,提出审核意见。
(三)校外专家通讯评审。学校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四)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按当年的评定名额,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五)学校审定聘任。
三、遴选时间
请各单位根据遴选条件,于4月3日完成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环节,并将申报书、佐证材料交至医学院办公室(下沙校区7号楼514)。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28869611
医学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