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章管理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公章管理者要遵守纪律,秉公办事。
二、使用公章时,除学院常规业务外,要严格遵守层级领导审批制度,未经领导审批签字的,一律不得使用公章。
三、凡经审批使用学院公章的,必须认真填写“医学院用章申请单”并经相关领导签字。
四、因紧急情况需用章而领导外出未能签批的,须向有签批权的领导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并经办公室核实后方准使用公章。事后,承办人应尽快补办签批手续。
医学院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