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80号),http://jyt.zj.gov.cn/art/2019/5/27/art_1532971_34368439.html,现就我校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兼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类别和推荐名额
访问学者:接受访问学者的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内知名的对口高职高专示范性院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网址:http://221.232.129.107/welcome),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以及硕士点学科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导师。
推荐名额:学校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结合2019年各学院申报的师资培养计划进行评审推荐。
三、管理考核
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6月4日上报以下推荐材料:
访问学者申报:附件2《推荐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附件3《一览表》(纸质版1份,需学院签字盖章,电子版1份)。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28869611,邮箱:834322675@qq.com。
人事处(人才办)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