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杭州市第五届杰出人才和首届杰出青年人才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政治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具有优良科学道德,学风正派,事业心强。
2.业务精良。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省内一流,业绩突出、成果显著,对杭州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起引领示范作用。
3.服务大局。积极服务投身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担当作为成效明显,为加快建设“一城一窗”、推动“六大行动”发挥重要作用。
4.贡献突出。在杭创新创业取得重大成果,对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要影响。
杰出青年人才需富有创新精神,在推进技术创新、实现成果转化方面起到先锋作用,有成为行业(领域)领军人才的潜在优势。
二、评定对象和名额
1.杭州市杰出人才
评定对象为在杭工作满5年,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原则上上述4类人才每类不少于1名,评定总数不超过10名。贡献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
2.杭州市杰出青年人才
评定对象为在杭工作或创业满1年,业绩比较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各类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评定总数不超过10名。我校可推荐1名。
各学院(部)推荐名额:原则上推荐 1名,超过1名请排序。
三、推荐申报时间
1.宣传发动和推荐(发文之日起至7月15日)。杭州市杰出人才和杭州市杰出青年人才经推荐产生。推荐形式包括组织推荐、专家推荐两种。其中组织推荐指由学校推荐申报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各1名;专家推荐由“两院”院士或杭州市B类及相当层次以上专家推荐,每名专家可推荐1名人才。专家推荐由候选人自行联系专家。
2.形式审查(7月16日至7月31日)。
3.专家评审(8月1日至8月20日)。
4.组织投票(8月21日至9月10日)。
5.考察政审(9月)。
6.审定公布(10月)。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和水平。。
2.申报材料包括:《杭州市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杭州市杰出青年人才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附件材料和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
3.推荐表需装订成册,使用70克白色A4纸正反双面打印;附件材料单独装订,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奖励证书等,须编写页码和目录等,附件材料需扫描,其中著作、出版书籍等可只扫描封面。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份、汇总表一份。
4.所有材料(电子和纸质)务必于2019年7月7日前上交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许老师 QQ:834322675 电子信箱:834322675@qq.com
人事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