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杭州市委通知,开展爱国奋斗“十佳个人”“十佳团队”选树活动,激发全市广大知识分子敬业报国、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争当“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排头兵,向建国70周年献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条件
选树对象为在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才和人才领衔的团队,并在以下四个方面业绩突出。
1.突出“矢志爱国”。重点选树具有浓厚家国情怀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矢志报国、爱岗敬业的个人和团队。
2.突出“拼搏奋斗”。重点选树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业务钻研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敢为人先、克难攻坚的个人和团队。
3.突出“服务中心”。重点选树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一城一窗”、“六大行动”等中心工作,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方面成果显著、担当有为的个人和团队。
4.突出“业绩贡献”。重点选树瞄准前沿、勇于探索、敢于创新,行业认可度高,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科建设、社会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的个人和团队。
其中:爱国奋斗“十佳个人”原则上从我市历届杰出人才、近年来引育的C类及以上或相当层次的人才中选树,评定总数不超过10名;爱国奋斗“十佳团队”原则上从在杭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近年来由我市C类及以上或相当层次的人才领衔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团队中选树,评定总数不超过10名。
二、推荐申报时间(市里流程)
1.申报受理(发文之日起至7月15日)。组织申报,对申报材料开展初步审查,并确定推荐名单,每个单位推荐优秀个人、优秀团队原则上均不超过1名(个)。
我校可向市委人才办推荐优秀个人、优秀团队名额各1名(个)。
2.初审推荐(7月16日至7月31日)。
3.审定公布(8月)。
三、推荐申报材料
1.十佳个人
(1)《杭州市爱国奋斗“十佳个人”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1);
(2)爱国奋斗事迹材料(不超过800字);
(3)图片、视频或其它可印证爱国奋斗事迹的材料。
2.十佳团队
(1)《杭州市爱国奋斗“十佳团队”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2);
(2)爱国奋斗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
(3)图片、视频或其它可印证爱国奋斗事迹的材料。
四、其他要求
1.请积极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和水平。
2.相关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推荐表》需白色A4纸正反双面打印。附件材料纸质版需单独装订(影音材料无需提供纸质版),电子版材料需扫描(著作、出版书籍等可只扫描封面)。
3.所有材料(电子和纸质)务必于2019年7月7日前上交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许老师 QQ:834322675 电子信箱:834322675@qq.com
人事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