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通知

关于做好医学院2019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研工办     时间 : 2019-09-12

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及医学院研究生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2019版)(附件8)、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细则(2019版本)(附件9)文件规定,2019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将于9月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应按照校院文件要求,结合学生2018-2019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1.国家奖学金。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因2019年的名额上级尚未下文,故现暂时按去年的比例预拨推荐名额,若有变动再进行调整。学院可根据《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人数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符合校院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当符合评审条件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分配表名额的,可按多于分配名额30%的比例推荐(名额为非整数的,增加至上一位整数)。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3)。学院根据名额确定候选人并进行排序,填写《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

    2.经亨颐奖学金。名额为5名,各学院均可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填写《2018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

    3.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

    4.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或校级研究生干部数的20%。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位同学务必注意在9月18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相关评奖评优申请,申请时间尽量提前,超过时间研究生院将不接受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6;
    2.请各班长在9月18日16:00前统一收齐电子稿及纸质材料后将电子稿打包,命名为“年级+专业+评奖”如“17级护理评奖”发送至yxyygb@163.com,纸质材料交至慎园8-208;
    3.本次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将全程公开、公示,公示流程为班级-年级-学院-学校,请各位班长务必将评定结果先在班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截图发送至yxyygb@163.com并标明“班级+评奖公示”,图片应当包含班级名称、公示内容等。
    4.其他说明:请认真填写附件7: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放在首页),并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同上交。所有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收录或见刊)时间段要求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因文章收录与见刊之间有一定间隔时间,故往年已参与评奖的收录文章在见刊后不可重复参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导师课题参与证明需提交含本人姓名的官方带水印、带公章材料,其他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5.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若超过公示时间如无特殊情况恕不受理。

附件1: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

附件4: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5:2019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

附件6: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

附件7: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明细清单

附件8:医学院研究生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2019版)

附件9: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细则(2019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