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属高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杭教高教〔2018〕4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市属高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在第一轮“西湖学者”和“西湖鲁班”引才计划的基础上,今后三年(2019—2021年)将组织实施第二轮“西湖学者”和“西湖鲁班”引才计划。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二轮“西湖学者”引才计划2019年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9年在市属本科院校设立“西湖学者”,市属高职院校设立“西湖鲁班”,合计遴选12名。 我校可推荐6名。钱江学院名额单列,不超过3名。
二、申报条件
1.必须是我校2019年全职引进的高水平人才,在职在编;
2.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治学严谨,学术端正,有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3.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鼓励引进具有海外名校博士学位或全职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
5.胜任核心课程教学;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标志性成果;有较大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三、岗位待遇
受聘“西湖学者”岗位者,市财政一次性资助经费25万元可作为安家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已享受学校人才引进待遇的,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资助待遇就高享受。入选者,可作为人才业绩考核依据。
四、考核管理
1.岗位职责与聘期目标。“西湖学者”纳入我校教师队伍统一管理,签订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与聘期目标。
2.聘期考核。聘期结束后,对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3.经费使用。“西湖学者”扶持经费可作为来杭工作的安家补助,也可作为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校财务统一规定执行。
4.监督管理。对于违法犯罪或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的,市教育局将撤销其“西湖学者”称号,追回已发放的扶持经费。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有关人员申报,填写《申报表》(包含附件材料)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电子文档于2019年10月11日前交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方式:28869611
电子邮箱:834322675@qq.com 地 址:仓前校区慎园8号楼308
人事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