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线上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听课制度实施办法》(杭师大教〔2019〕26 号)相关要求,开展线上听课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学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党政领导、系、教研室或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以及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学业导师、辅导员等。
二、听课重点
开课第一周,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个授课平台听课,重点关注教师课程开课情况,在线教学模式等,稳定教学秩序。第二周开始要从“开出课”到“开好课”转变,应关注每门课程教学班级组织、在线教学展示、教学资源发布、学习任务安排、在线辅导答疑、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情况。
三、其他要求
1.学院在组织相关人员听课时可以参考学生信息员反馈的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听课。
2.尊重任课教师的教学安排,听课前与任课教师邀约,联系任课教师加入在线课堂。学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听课可以先联系教务处。听课人员在听课时不得干扰教师在线教学活动。
3.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听课人员可以在课后与任课教师沟通,或经由学院、教务处进行反馈并帮助任课教师持续改进优化。
教务处
2020年2月25日
附件4:杭师大教〔2019〕26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听课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