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58号)精神,2020年继续实施地方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10人,分为2个子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80人,以下简称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30人,以下简称地方创新子项目)。
二、选派方案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2.重点选派学科专业
理工类优先考虑涉海类学科专业(包括海洋工程、海洋科学、水产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能源动力类、农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及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专业。
人文社科类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专业、时尚类、美术类、外语类、教育类等专业。
3.重点选派对象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拟重点考虑以下人选: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与管理任务的教师。
(二)地方创新子项目
1.选派范围
由我省已获批的2个子项目(服务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浙江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实施高校选派。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12个月。
3.选派学科
(1)服务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项目:
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
(2)服务浙江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材料科学与工程、眼科学。
三、申请条件
请各学院(部)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需要推荐出国留学申报人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对赴美留学访问学者英语水平有新要求:根据美国国务院通过的《联邦公报》,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拟赴美国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1说明。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即“面上项目”)已明确淘汰的人员可以申报该项目。由于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在2020年11月以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最新通知,2020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调整至2021年12月31日,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明确派出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复核推荐、省教育厅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
申报时间:4月14日-27日,个人申请,网上预申报。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附件1)并提交所在学院(部)审核。4月27日前,学院(部)完成评审后,报送人事处(交纸质稿和电子材料)。
申报材料:1.正式网报前,可以用预申报表格,或附件1-1申请表;
2.请务必提供盖章的在研证明(附件1-2)。
3.《单位推荐意见表》
4.专家评 审意见表(3份或汇总意见表,附件1-3)
5.汇总表(附件2-1,子项目填2-2),加盖学院(部)公章,
6.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不超过500字)。
注:中层干部申报必须提前填写《出国境研修审批表》,同意后才可申报。
(二)5月1日开始进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在5月5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请注意务必选择“地方合作项目”,选错项目后将无法调整)。再次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地方合作项目)》核对申请材料。
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附件3),确保网报成功。
(三)5月10日前:提交正式的申请表(纸质稿),本人签字,并提供最终申请表(电子稿)。正式申请表上的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
(四)5月18日前:学校统一上报。
(五)5月25日前:省教育厅组织初审,确定参加联合评审的候选人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 8月: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七)9月:发放录取通知书,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八) 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WSK考试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有意参加外语培训者,请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五、项目经费和管理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由国家和省财政全额承担。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要求持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教育厅根据前面几年的执行情况,总结并整理了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4)。
联系人:许老师,电话:28869611/15700064249,邮箱:8343226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