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杭师大研「2019」4号)和《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原则
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即“双过线”原则。
2.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初试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且考试科目均相同的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其他情况的考生,将根据初试总分、英语成绩等学业水平标准择优调剂。
二、调剂程序
1.学院发布调剂信息和调剂要求。学院将需要调剂的专业、人数及要求,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2.开放调剂系统。2020年5月20日0点起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各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3.组织专家选择调剂考生。医学院成立以复试学科负责人、复试学科导师和复试秘书组成的调剂小组,专门负责调剂考生的综合评估,并结合本专业发展的需要,在36个小时内提出建议调剂名单。
4.学位点审核调剂考生名单。调剂小组的建议名单经本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学位点负责人审定并签字确认。
5.学院复核调剂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学位点负责人审议通过的调剂名单进行认真复核,并报学校批准。
6.学校批准调剂名单。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并批准学院报送的调剂名单。
7.发复试通知。批准后的调剂名单由学院在医学院网站上公布,由学院向调剂考生发出待复试通知,学校研究生院确认发送复试通知。
三、调剂具体要求
1.各复试学科、专业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主动做好调剂工作。
2.各复试学科、专业必须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方案,经学科专业导师集体讨论,确定本学科复试调剂小组。
3.各复试学科、专业按调剂规则拟定调剂生名单,调剂比例不得低于120%,名单应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才能发送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名单应由医学院在学院网站(http://yxy.hznu.edu.cn/yjsjy/-yjszs/)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5.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