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团学工作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研工办     时间 : 2020-05-25


各位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是辅导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辅导员队伍统一管理。学校鼓励和支持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为更好开展学生工作,充实和加强学生管理队伍,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选聘2020-2021学年兼职辅导员1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院全日制18级、19级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学生工作管理经验或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查研究的能力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或自身学业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5.原则上每周应有一定比例的时间在研工办公室办公。主要负责研究生评奖评优、寝室管理、学院网站管理等工作。

三、选聘程序

1.自愿报名。有意向的研究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表格(可另附个人详细简历)6220:00前发至邮箱yxyygb@163.com,纸质稿交至慎园8号楼208办公室。需经导师同意。

2.组织面试。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学院将拟录用兼职辅导员名单上报学工部、学生处审批。

4.学工部、学生处颁发聘书。

四、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和考核

1.兼职辅导员的培养、管理与考核由聘用的学院负责。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学工部,学工部汇总备案,并报研工部。

2.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兼职辅导员进行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反映意见强烈的兼职辅导员,解除聘任。

3.兼职辅导员的津贴:对考核合格的兼职辅导员发放兼职辅导员津贴,发放标准为: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按照 8000 元/年的基础津贴发放给设岗单位。另设工作考核奖,考核合格者,再按 2000元/年的标准发放考核奖励津贴。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28868739。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聘任兼职辅导员登记表

附件2:杭师大党办〔2012〕21号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医学院研工办

                   20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