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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评选推荐2020年杭州市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医学院     时间 : 2020-07-16

各系、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每年选树一批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弘扬尊师重教良好氛围,树立教书育人良好形象,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员工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杭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杭州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就我校开展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学校在职专任教师,来校工作满3年。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在职从事教育管理人员,来校工作满3年。

(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要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一线专任教师、思政课教师和从事学校思政工作的人员、交流到农村或薄弱学校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教职工等倾斜;已获得杭州市及以上劳动模范、杭州市教育局系统及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的教职工不再参加同类别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推荐名额

(一)学校推荐上报名额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评选推荐省、市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现就推选名额分配和推选办法通知如下:

1.学院向学校推选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1名,各系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推选。

2.学院向学校推选优秀教师候选人共9名,以系为单位各推1名,基础系推2名,临床系推2名口腔系推1名,护理系1人,预防系推1名,卫管系推1名,健管系推1名,药学院推2名,衰老研究所推1名

3.学院成立评议推选小组,对各系推选的人选进行讨论,最终差额确定人选,向学校推荐。

根据文件规定,2020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派出的对口帮扶西藏、新疆、贵州、青海、湖北等地一年及以上的教师由对口支援指挥部等额推荐。

三、推荐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形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教师推荐条件

1.政治坚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模范践行“爱心、 责任、奉献”价值观,坚决抵制违规办学和违规有偿补课;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业务精通,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美好成长,教书育人,敬业爱生, 有先进事迹;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成效。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条件

1.立足本职,践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政治坚定, 品德高尚,忠于职守, 爱岗敬业,勤勉尽责,甘于奉献,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

(三) 坚持师德优先的原则

对近5年来出现《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杭师大党委发〔2016〕30号) 第十条规定的10种情形,在推荐工作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不纳入推荐范围。对推荐的党员教师,所在支部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在申报表中填写写实性鉴定意见。对非党员教师,学校在推荐意见中必须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四、推荐程序和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递交申报材料,现聘校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直属单位的“双肩挑”人员申报优秀教师,按学科归属向所在学院(部)递交申报材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评选程序,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候选人。学院纪委要出具推荐候选人党风廉政方面的书面鉴定(该书面鉴定随其他材料一并报送)。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切实把好事办好,把真正的优秀人物推荐出来。

(三)各单位须明确推荐意向,并组织好相关申报表和事迹材料。

1.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的,须填写附件1《杭州市优秀教师推荐相关表格》或附件2《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相关表格》,并注明推荐杭州市级或教育局级。

2.所在单位对每一位推荐候选人须提供1000字事迹材料,按人物通讯稿撰写,表现人物个性并具真实性、可读性和感染性,突出重点、亮点。

(四) 学校组织召开推荐评审会,差额推荐,结果报学校审核,拟推荐人员公示后上报。

上述材料(附件1和附件2)加盖公章,请于7月18日下午4点前将相关电子稿发送至 834322675@qq.com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5700064249

附件1:杭州市优秀教师推荐相关表格

附件2:杭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相关表格

近十年优秀教师名单(2019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