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落实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9〕5号),现开展我校2020年下半年新聘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对象
符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条件的校内外教师均可申请。近两年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应重视选聘企(行)业单位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实践导师。
二、遴选条件
可结合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认定资格的具体条件,但是相关条件原则上不得低于《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9〕5号)中的规定。
三、遴选程序
1.学院成立导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即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组长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担任。
2.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老师,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或《杭州师范大学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杭州师范大学新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汇总表》后,报给各学位点秘书进行汇总。
3.学院组织初审,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申请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学院会及时处理。
四、其他事宜
1.教师填写相应表格后报给各学位点,各学位点于9月30日前收齐、汇总相关表格的电子稿,统一发至学科办邮箱1194102754@qq.com,由学科办进行初审。
2.联系人:张晨,联系电话:0571-28865688
3.各类表格详见附件1。
附件2 杭师大研(2019)5号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