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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医学院     时间 : 2020-09-28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6 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根据教育厅安排,开展下半年认定工作。

二、申请人员范围

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系统承担一门由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本科生课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纳入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一)学校教学科研人员和专职思政辅导员

任教时间满一年的在编在岗人员和正式聘用(含学校签订正式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的教学科研人员和专职思政辅导员。

(二)附属医院人员

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职务的人员。

注:鉴于我校实际,凡20191231日前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已参加学校的教学能力培养,并具有6个月以上助教经历者,可视同纳入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三、申请认定流程及要求

认定分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的,均不予认定。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之间的每天的7:00-24: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认定申报。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11月4日(工作日)的8:30-16:30。

地点:慎园8号楼308

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其它

需更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信息的,由所在学院审核更改信息证明材料,并统一提交校人事处。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办理。(附件2


联系人:钉钉“许玉婷”,联系电话:28869611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及材料要求

附件2.补发换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