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生处通知,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各年级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10月10-12日间向所在年级资助工作联系人提交个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分表(附件2)(只需提交电子稿);请参照填表说明(附件4)认真填写。2. 10月13-15日,各年级辅导员根据划定分配名额进行评定,10月16日前将年级初评公示无误后的拟推荐名单发各自资助工作联系人。 3.各资助联系人负责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并完善(附件4)。4.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10月23日前材料报送学生处。
二、国家助学金
1.各年级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10月16-18日间向所在年级资助工作联系人提交个人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电子稿(只需要发送电子稿);请参考填表说明(附件4)认真填写。2. 10月19-21日,各年级辅导员根据划定分配名额进行评定,10月22日前将年级初评公示无误后的评选名单(区分一档和二档)发各自资助工作联系人。 3.各资助联系人负责填写《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并完善(附件5)。4.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10月30日前材料报送学生处。
注意:按照先评选并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再评定并报送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材料顺序进行。各辅导员分管学生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建议分配名额另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