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班级:
为鼓励先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奖励学生在发明创作和科学研究领域取得的成绩,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部学生创新创业特别奖励办法》文件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医学部学生创新创业特别奖励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办法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每项奖励3000元;
2.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奖励1000元;
3.获得国家软件著作权的每项奖励800元;
4.创办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并担任法人的奖励800元,并入驻学校创业园的奖励2000元;
5.以第一作者在一级、二级、三级刊物上发表作品(包括论文、书画、篆刻等;刊物等级认定依据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的有关规定),每件分别奖励2000元、800元和300元。
二、奖励程序说明
1、本奖励每学期评比一次,凡符合特别奖励条件的者,可向学院申报,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部学生创新创业特别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已发表作品均需见刊,毕业班学生作品若未见刊,需提供录用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后期补发封面、目录、正文等刊物材料。
3、已发表作品中,杭州师范大学(包括医学部、附属医院等)为第一发表单位的,奖励金按全额发放,发表单位为其他情况的,奖励金发放额需乘以系数0.8。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学生本人须为第一发明人,专利权人为杭州师范大学(包括医学部、附属医院等)的,奖励金按全额发放;专利权人为学生本人的,奖励金发放额需乘以系数0.5;专利权人为其他单位的,发放额需乘以系数0.25,且由学工办审核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奖励。
三、申报流程说明
1、凡符合特别奖励条件者,可向医学部申报,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部创新创业特别奖励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请附证书复印件;
(2)发表论文等作品需上交封面、目录、正文等刊物材料复印件;
(3)毕业班学生作品若未见刊,可上交录用通知材料,后期补发封面、目录、正文等刊物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可为电子版。
(4)本次评选作品需在2020年6月7日至2020年11月30日见刊(毕业班录用证明,后期补交期刊材料)。
2、请于11月30日中午12:00前上交材料。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仓前校区交至慎园8-209办公室,金华路校区交至综合楼305办公室张老师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稿以“班级+姓名+创新创业特别奖励申报”命名并打包,发至yxyxgbpj@163.com。联系人:韩老师,电话:28869825;褚老师,电话:28868739。
3、医学部学工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所获奖项和学术成果等进行认定。
4、向获奖者发放相应奖励。
医学部学工办
2020年11月23日